南通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参加各级比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发布人:丛茂华  发布时间:2014-12-05   浏览次数:128


南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通大工〔2014〕7号










南通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参加各级比赛

补贴与奖励办法


为促进教职工文体协会发展,扩大协会影响,打造协会品牌 ,进一步提高协会会员的文化、体能素质,彰显“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鼓励协会会员为学校为协会争荣誉作贡献,特制定我校教职工文体协会参加各级比赛的补贴与奖励办法。

—、补贴标准

(一)国家级比赛(全国总工会,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联合举办的赛事):

比赛期间每人每天补贴300元。

(二)省级比赛(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与教育厅联合举办的赛事):

比赛期间每人每天补贴200元。

(三)市级比赛(南通市总工会,南通市总工会与教育局联合举办的赛事):

比赛期间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二、奖励办法

(一)国家级比赛:

个人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获得第四至第八名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团体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500元、1000元、700元,获得第四至第八名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二)省级比赛:

个人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获得第四至第八名每人一次性奖励300元。团体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第四至第八名每人一次性奖励200元。

(三)市级比赛:

个人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第四至第八名每人一次性奖励200元。团体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400元、300元、200元,获得第四至第八名每人一次性奖励100元。

(四)所有奖项均需提供获奖证书。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工会,并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文体协会比赛奖励办法

南通大学工会委员会2014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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