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9   浏览次数:10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评选2025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江苏省工人先锋号和江苏省五一巾帼标兵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南通市教育工会通知,各在通高校可推荐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1个、江苏省工人先锋号1个,每校(单位)最多推荐1个(或者集体,或者个人)。

各二级单位可在上述两项荣誉称号中选择1项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针对同一事项已经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江苏省工人先锋号、江苏省五一巾帼标兵等其他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条件

申报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江苏省工人先锋号应具有设区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办法

(一)各二级单位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对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认真组织推荐;

(二)校工会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公示后上报。

四、材料报送

(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推荐材料(1.推荐对象汇总表;2.推荐对象简介表;3.推荐对象已获表彰荣誉证书(或决定);4.推荐对象脱密情况承诺书。见附件2),加盖二级单位党组织公章。

(二)请于7月21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至校工会(啬园校区逸夫教学楼7号楼403A室),电子版发送至gh@ntu.edu.cn。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丛茂华,联系电话:85012146,13962939552。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营造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1:关于推荐评选2025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巾帼标兵的通知.doc

附件2:2025省五一评选相关表格.rar


工  会  人力资源部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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