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人:丛茂华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次数:10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通办〔2025〕2号)精神,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的范围

2020年以来,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

二、推选条件

推荐评选对象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厅(局)级以上干部不参评,县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推荐。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同心、跟党奋斗,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爱岗敬业、创新创造,踊跃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火热实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造就国家战略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促进祖国统一,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选名额

南通市教育系统共2个推荐名额,我校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

四、推选办法

1.各二级单位根据要求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校工会;

2.校工会择优确定最多1名,征求教代会执委会意见,经学校党委批准并公示后,报南通市教育工会参与评选。

五、推选材料

申报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表格的填写工作,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章。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党委(党总支)领导和把关作用。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选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过程,成为引领全校广大教职工投身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的过程。

3.请各单位于1月11日12:00前按通知要求将材料报送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工会邮箱gh@nt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曹文,联系电话:85012146,15996669762。


附件1: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2: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工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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