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学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我校将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学校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候选人必须为我校工会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学校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教职工信赖。
二、推选办法
1.各分工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推荐。分工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候选人名单。
2.名额分配。各分工会推荐的候选人总数为8人,其中本分工会推荐产生的候选人不超过1人。
3.组成建议。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1人),校工会主席、副主席(2人),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5人)。
三、工作要求
1.候选人推荐工作必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推选工作。
3.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8日(周三)前将推荐名单纸质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校工会,地址:逸夫楼7号楼403(A),电子版发至邮箱gh@ntu.edu.cn。
4.校工会联系人:丛茂华;联系电话:85012146。
附件1:分管工会工作校领导及现任校工会主席、副主席名单.pdf
附件2: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名单.pdf
附件3:南通大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
校工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