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南通大学“巾帼示范岗”和“巾帼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18   浏览次数:3

南通大学工会文件


通大工〔2016〕10号


关于表彰南通大学

“巾帼示范岗”和“巾帼先进个人”的决定


近两年来,我校女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于奉献,赶超先进,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为完成“十三五”规划建功立业,彰显优秀女教职工群体及个人风采,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事业中的作用,经各分工会推荐、评审组评审,决定授予理学院数学系等10个岗位“巾帼示范岗”荣誉称号;授予于兰华等18名同志“巾帼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巾帼示范岗”和“巾帼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广大女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新功、创伟业,不断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南通大学“巾帼示范岗”和“巾帼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表彰 巾帼示范岗 巾帼先进个人 决定

南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2份)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编:226019   电话0513-85012145

Copyright © NanTong University  苏ICP备05007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