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20年全国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人:朱全妤  发布时间:2020-02-05   浏览次数:10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办发电〔2020〕11号,附件1)、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通办发电〔2020〕25号,附件2)精神,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全国先进工作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的范围

2015年以来,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持有外国绿卡、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员参照此规定不参加评选,但按政策引进的中国籍海外归国科技人才可以参评。

二、推选条件

全国先进工作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申报者在填写推荐人选具体事迹时,要结合这十个方面之一,进行撰写):

(一)在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制造强省建设,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区域优势互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破除思想痼疾和体制机制弊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健康江苏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江苏,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对外开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前述“省部级表彰奖励”,主要指经中央批准保留的以中央和国家机关名义或以省级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等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的科技奖项的全部获奖人,视同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集体奖项不能作为个人的荣誉基础。省部级表彰奖励必须提供有其姓名的表彰文件或证书。

三、推选名额

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共3个名额,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1人。

县处级、司局级包括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按其职级和职务中的高者进行界定;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特殊贡献是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等国家级奖励,要提供相应证书。

四、推选办法

1.各二级单位对照条件认真组织推荐;

2.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对象情况,择优确定最多1人上报。

五、推选材料

申报个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表格的填写工作。简要事迹规定是250-300字,另外准备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选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过程,成为引领全校广大教职工投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过程。

2.鉴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二级单位按通知要求将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415251941@qq.com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7日17: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钱佳蓉,联系电话:13515201429

 

    附件1: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pdf

    附件2: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doc

    附件3: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格.rar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工会                 

                                             2020年2月5日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编:226019   电话0513-85012145

Copyright © NanTong University  苏ICP备05007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