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南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丛茂华  发布时间:2019-12-19   浏览次数:10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工会会员积极为学校实施“8050计划”做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南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教职工心声,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入会两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评选工作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分工会具体负责实施;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民主推荐;填写《南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于202013日前报至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徐璐,逸夫楼6号楼405A)室。

2.校工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3.文体协会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另行评选,名额单列。


 附件1:南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南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南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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