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2

一、本活动中心是南通大学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不对校外人员开放,由校工会统一管理。

二、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下午2:00-7:00,每周一进行内部整理,不对外开放。

三、在规定开放时间内,教职工凭本人工作证或校园卡办理登记后进行文体活动,乒乓球拍、乒乓球、扑克牌等自备。

四、活动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适度活动,确保人身安全。

五、健身人员要学习和掌握有关器材的使用方法、功能及保养常识,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不得违规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管理人员,切勿自行操作,以免造成伤害。

六、进入活动中心应注意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为主。活动中心内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活动中心进行锻炼。

七、各单位、教职工文体协会举行比赛或大型活动,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到校工会进行预约登记。

八、如违反以上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南通大学工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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